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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rainwens
一來法條不完整,也少有懲罰性賠償的判決
二來我國政治圈多比較站在企業立場想,
消費者任意興訟會造成公司經營負擔,
重罰6萬也是基於此觀念。

企業難經營=>倒閉or出走=>工作機會減少=>大家都難過


只是現在已經是法令過於鄉愿,造成劣幣驅逐良幣,
正當經營的根本很難競爭得過黑心企業,營運成本差一大截,
結果不是倒閉就是跟著一起黑。

台大校長響應抵制活動囉
你覺得那也只是社會上少數某部分人的個別想法嗎

那些會繼續買的個人其實還蠻值得心理或社會學專家們好好研究
舊 2015-12-01, 03:38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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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