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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頂新這類企業,無法每個消費者都求償到讓該公司倒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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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5
一來法條不完整,也少有懲罰性賠償的判決
二來我國政治圈多比較站在企業立場想,
消費者任意興訟會造成公司經營負擔,
重罰6萬也是基於此觀念。
企業難經營=>倒閉or出走=>工作機會減少=>大家都難過
只是現在已經是法令過於鄉愿,造成劣幣驅逐良幣,
正當經營的根本很難競爭得過黑心企業,營運成本差一大截,
結果不是倒閉就是跟著一起黑。
2015-12-01, 03:28 PM #
11
rainw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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