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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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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aeoluss
對對對 你水準最高 好棒棒
你要不要去黃帝穎律師FB發個文打他的臉啊
https://www.facebook.com/HuangDiYing/?fref=ts

第3條就告訴你了食品的原料必須是人能吃的
你要不要先回答
頂新油當初是用什麼名義在賣?食用油?飼料油?
用食用油的名義在賣,結果原料是飼料油
憑什麼不適用食品衛生管理法?

不只違反第3條
還違反第15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 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第7款 攙偽或假冒
第9款 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這些前面都講過,怎樣?選擇性失明?
這就是你的水準?


你是閱讀能力有問題嗎?

第三條只有頂新產品適不適用本法辦理的問題,沒有違不違反的問題。
人吃的才適用本法的食品定義
合於第三條才能用後續食安法規辦頂新(頂新生產給人吃的東西,符合本法食品的定義,出問題適用本法食品法規究責)

結果你一開頭就說違反第三條,不就自打嘴巴
間接說頂新情況不適用食安法
 
舊 2015-11-30, 05:34 P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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