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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廢油桶外觀太神! 網友反諷:符合頂新目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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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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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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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C212
如果不是用來做營利行為會違法嗎?
商標跟著作權有沒有營利並不是"唯一"的判定標準
民事上算侵害權益,業主要告就告了...
人家有錢養得起看門狗,放狗咬人就你就沒完沒了
告?玩不起啊
2015-11-30, 03:47 PM #
30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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