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瀏覽單個文章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
aeoluss
所以就無視內容是嗎
開版不就列了一堆內容, 彰檢都沒看嗎? 有看為什麼還是打輸了呢?
其實光刑訴264條就知道穩輸的, 你看過已經起訴後再過半年還重新偵查的檢察官嗎?
一審那種起訴的打法穩輸的, 如果我是檢察官, 二審著力點就會朝品管和採購流程著手, 不是從油品品質.
從"意圖"和"流程"至少很明確知道頂新有低買高賣以及明知大幸福工廠僅可製作飼料油, 卻仍購買大幸福無法製作的食用油.
頂新這次的問題就食安來說以目前的檢驗而言, 沒有問題.
但就採購流程和商譽誠信而言, 絕對有錯.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2015-11-30, 12:05 PM #
152
MU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US
查詢MU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U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