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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blair
網路上有法界的人提到法官其實可以直接退回檢察官起訴,
避免像這樣因檢察官證據不足因而判無罪的情況
導致法官被「公審」
不曉得惡蟲大的意見如何


我國沒有這樣的制度,不知道是哪國的學者高見?
舊 2015-11-30, 10:38 A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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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