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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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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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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
blair
網路上有法界的人提到法官其實可以直接退回檢察官起訴,
避免像這樣因檢察官證據不足因而判無罪的情況
導致法官被「公審」
不曉得惡蟲大的意見如何
我國沒有這樣的制度,不知道是哪國的學者高見?
2015-11-30, 10:38 AM #
143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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