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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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重大爭議案件
要看律師團的功力~~不過我只查到頂新律師團 6人而已
不過看到兩則歷史新聞
2015/6/16 頂新律師團批檢方 審理中「微服查案」
頂新案今天再開庭,彰化檢方提出到越南大幸福公司的訪廠調查資料,直指大幸福是不折不扣的飼料油廠;被告的律師則狠批檢方進入審理程序後,未知會法官就「微服出巡」跨海找對被告不利的資料,根本不能當證據。
頂新製油公司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食用油案,彰檢在去年10月30日偵結起訴董事長魏應充等7名被告,彰化地方法院已開庭多次,今年4月初彰檢主任檢察官林漢強等人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前往越南訪廠,取得大幸福女負責人呂氏幸,即被告楊振益的太太的證詞及相關資料,成為今天檢辯攻防的焦點。
檢方:大幸福衛生條件差
檢方出示多張照片指出,大幸福公司的公司營業許可是飼料油廠,根本不是食用油,廠區的衛生條件非常差,裝油的鐵桶又臭又髒,外觀都標示「專作飼料油用」或「不可提供給人食用」,不是被告律師說的油很乾淨,是人可以吃的。
六名被告的律師輪番反擊,質疑檢方跨海訪廠是根據那一個的法律?尤其全案已進入司法審理,檢方竟未知會承審的合議庭,私下出國找資料,完全不遵照刑事訴訟法,也不尊重法院,證據力大有問題。
律師狠批檢方提供的訪廠資料,只呈現對被告不利,對被告有利的事證刻意隱瞞。律師團以「皇帝微服出巡」嘲諷檢方的跨海查廠行為。直到中午12時,審理庭仍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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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後 頂新無罪關鍵 魏應充律師補刀:檢察官沒盡到舉證責任
頂新黑心油案彰化地院27日宣判,被告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全部無罪,由於判決結果跟社會期待落差太大,有律師私下表示,彰檢只花21天就火速起訴,其實蒐證並不完全,專業度令人打上問號。
本案魏應充出庭時從頭到尾都說只有提供公司營運大方向,雖然檢方對他求刑30年,但一審6名被告全被判無罪,引發社會譁然。魏應充委任律師羅豐胤表示,「非常感謝彰化地院合議庭,經過非常詳細縝密的一個調查審理,終於把這個事情的真相釐清。」
民眾得知判決結果,大多難以置信,「非常非常不公平的判決」,「這實在是喔……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啦!」
彰化地檢偵辦頂新案只花21天就火速結案,有律師私下表明檢方專業不夠、蒐證不足,根本沒有做好準備,連魏應充委任律師也重重對檢方打臉。「法官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就是舉證責任檢察官並沒有盡到。」
頂新案合議庭3名法官由最資深的吳永梁擔任審判長,他辦過全台矚目的頂新和富味鄉兩大油品案,除擔任彰化地院法官,還當過東海大學民法概要講師。對於一審結果,彰檢襄閱黃智勇說,「會盡力再蒐集相關的證據,還有提出更詳盡的說明,在二審的時候來進行法律上的攻防。」(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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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師團算是打了勝仗.
記得有部電影.黑人檢察官對上之前某案件被害人丈夫
被害人丈夫引用檢察官的話:重點不是證據是什麼.是讓陪審團跟法官相信你的證據是什麼
類似對話.在失控的陪審團也有出現
個人小結論
1.檢察官乃至於法官幾乎是包山包海的.洗錢案也辦.食安案也辦.真的有專業到可以去區別?
或是知道要請那些專家證人? 這些跟傳統刑案.搶劫殺人放火已經不一樣..任何一方只要引用不同的專業證人可能都會出現不一樣的結論
2.不要相信某人說什麼最大的催票行為.或是認為換什麼就可以改變什麼
司法體系除了行政體系會變動外.法院法官.地院檢察官.根本跟所謂的選舉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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