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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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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蘋果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311
引用:
作者
邪神
法官的問題很大...
林漢強認為,合議庭這樣的邏輯,無異於要求檢方須掌握所有畜牧場與屠宰場的動向,還要證明這桶油是來自哪隻豬,別說是在越南,即使在台灣,檢方也做不到這種程度,合議庭要求這樣舉證「很不可思議!」
這種說法...等於是在定法官的罪.......
問題是,台灣法官吃這套嗎??
2015-11-29, 12:58 PM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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