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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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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l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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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
引用:
作者
ademon
沒仔細查案本身就是必敗,辦什麼事都一樣
不因官大官小而有差別,我就這樣仔細看契約規章爭贏過三個部門主管
弄到他們無話可說
檢調這方面做的夠好,法官也無從打槍
你有看清楚嗎,影片律師講得很清楚
第3條就規定了原料不能是人不能吃的
飼料油人能吃嗎
15條第7款說不能"攙偽或假冒"
第9款說 "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也不能用
明文規定就寫了,照樣被無視
彰檢是真他媽的很混
拖半年才去越南
但是法官絕對不是沒問題
2015-11-29, 11:34 AM #
80
aeol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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