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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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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9
引用:
作者
ademon
沒仔細查案本身就是必敗,辦什麼事都一樣
不因官大官小而有差別,我就這樣仔細看契約規章爭贏過三個部門主管
弄到他們無話可說
檢調這方面做的夠好,法官也無從打槍
加工食品應該跟公害污染一樣
轉 換 舉證責任
是廠商要證明他們的產品對人體無害
不是檢察官來證明對人體有害...
理論上....
2015-11-29, 10:22 AM #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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