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瀏覽單個文章
Stone Crab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
LINLAW
真的要學歐美嗎?
可是歐美也沒聽說過可以換法官審案的。
唉呦,
說真的,台灣司法也就那一回事,還真的認為把歐美當標準嗎?
來我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在美國換法官審案不是不可能,
但是必須要能證明法官不公正.
有時候案件一開始就可以申請,
要法官自請利益迴避(Reclusion),
但是有些法官也是會硬撐,
那就只能等判決完再來上訴,
看更高等法院是不是認為有問題.
門檻還是有的...
2015-11-28, 10:11 PM #
53
Stone Crab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Stone Crab
查詢Stone Crab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Stone Crab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