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鄉民覺得不爽,法官就能當作依據判有罪..那台灣就是完全民粹國家,街頭每天開公審大會就好了.
如果從黑心油的成分分析,就可以判有罪的話..那歐洲諸國就不必抓每個店家生產使用流程管控..來控制了.
他們幹嘛那麼累,他們瘋啦?
事實上黑心油並無證據有毒害人體的成分,那怎麼定罪?台灣又無力作店家全流程控管..(店家超火爆,警力也不足..)所以勒..
..在鬼島,黑心OOXX你就認命的吃吧,你在鬼島啊,你以為你在歐洲喔..搞不清楚~~~
PS:
看到樓上有好笑的觀點..
這個黨不好,換那個黨就好..
那個黨更"皿主"啊..他更要維持"皿主法制"的招牌,那還是照一樣的法條程序啊..一樣無力作全面控管啊..
鄉民真是杯催的命..期待永遠是落空的,現實總是和想像相反的..

但是在旁邊看還蠻好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