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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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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
Stone Crab
+1...正常劇本應該是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翻案...
應該是魏家人禁不起這番折騰吧
能早判無罪就早判
少受折磨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的作者問說,如果有錢人願意花錢免除刑期
我們應該同意入法嗎
以臺灣不敢亂動有錢人的現況來看
倒也不是不行
臺灣之前的大尾經濟犯有陳由豪曾正仁王又曾
可是他們已經破產倒閉
不像魏家正旺
所以司法及其本身應對處理都有所不同吧
2015-11-28, 01:41 PM #
36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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