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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嗶雞
(超過編輯時間再發一篇)
光談這些不好的檢察官來說,他娘親的我也吃過鱉!!
打大官財團都很乖,打老百姓最厲害~
我10多年前惹上恐嚇案,檢察官開庭我都帶證人去了,
死都不傳進來問!! 就莫名其妙一直臭罵我.....
然後就開完走人了
還好事後的法官有聽我說,證人也願意再出一次庭!
不然我就糗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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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決定權只在一兩個法官上 很危險 法官想法萬一不對 決定都是那樣
不如美國陪審團 一口氣八個 十多個
有種花錢 擺平那些陪審團 但是這樣的難度 比搞定一兩個法官有難度 成本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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