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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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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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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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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pitalm
食安法去年修法了,可以採舉證責任反轉
也就是業者要證明自己產品是安全的,而不是檢察官要證明有害
結果法官還採無罪推定,這不是法官腦殘就是故意放水


你搞錯重點了!
你覺得食安法給他罰到一拜,可以讓他(魏)蹲到大家都開燻嗎....

大家都說了,錢錢錢.....魏家那怕花錢的東西!


彰檢的缺失,上網新聞一大推~
但是現在討論太深都枉然,
還是要等判決說出爐再看看發生什麼事!

不然會發生我們比法官律師檢察官都專業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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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11-28, 11:01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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