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一開始賣家的那位女方真是非常非常的不會說話

換男方的時候還說: (台語)講不聽ㄟ
前幾分鐘嚕來嚕去嚕了半天幾乎全是廢話 , 唯一能抓到有意義的重點就是三天後才退錢我是聽的人我大概也是先不耐煩等一聽到還要三天後才退錢再不爽
他一直在講事發經過不曉得有什麼意義,東西就是不見了他又沒誠意解決,我當然會很火的說你不要一直講廢話
不過到後面換男方後 , 感覺買方似乎也開始有得理不饒人的傾向
(從錄音檔聽感覺買方似乎是希望店家不光是退錢 , 還必須額外做出點實質補償
看來很多人都不知道
台灣消保會:無故違約,另一方是可主張退費外也可主張賠償,這是您的權益!任何交易行為皆需受法律的規範及不能違反善良風俗習慣!!
他本來就要退費並賠償好嗎!!!
感覺這事就是雙方的認知上有落差
的確蠻有落差,第一次遇到有店家這樣捍衛商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