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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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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levent
我覺得一開始賣家的那位女方真是非常非常的不會說話
換男方的時候還說: (台語)講不聽ㄟ

前幾分鐘嚕來嚕去嚕了半天幾乎全是廢話 , 唯一能抓到有意義的重點就是三天後才退錢我是聽的人我大概也是先不耐煩等一聽到還要三天後才退錢再不爽

他一直在講事發經過不曉得有什麼意義,東西就是不見了他又沒誠意解決,我當然會很火的說你不要一直講廢話

不過到後面換男方後 , 感覺買方似乎也開始有得理不饒人的傾向
(從錄音檔聽感覺買方似乎是希望店家不光是退錢 , 還必須額外做出點實質補償

看來很多人都不知道

台灣消保會:無故違約,另一方是可主張退費外也可主張賠償,這是您的權益!任何交易行為皆需受法律的規範及不能違反善良風俗習慣!!

他本來就要退費並賠償好嗎!!!

感覺這事就是雙方的認知上有落差

的確蠻有落差,第一次遇到有店家這樣捍衛商譽的

覺得被虧待受委屈了那你就去告呀 , 等什麼呢? 在這裡放大紅字給人看是有個啥用?
先估且不論那分明怎麼聽著都像是"別想光用退款打發我"的錄音
既然如你現在108樓所強調的你要求的一直都只是個退款
那為什麼之後賣方也同意不必等三天 , 跟你要帳號立刻退款你又不給呢? (按你所說你要求的不就是這樣嗎?)
因為對方竟笨到沒順便送點糖果?

局外人也不講什麼了
我只是覺得97樓那段錄音和你現在這幾篇 , 跟你下面那個簽名檔兩個搭著一塊看還真似乎有點喜感就是了
 
舊 2015-11-22, 08:09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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