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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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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97樓的錄音檔聽完了
我覺得一開始賣家的那位女方真是非常非常的不會說話
前幾分鐘嚕來嚕去嚕了半天幾乎全是廢話 , 唯一能抓到有意義的重點就是三天後才退錢
我是聽的人我大概也是先不耐煩等一聽到還要三天後才退錢再不爽

不過到後面換男方後 , 感覺買方似乎也開始有得理不饒人的傾向
(從錄音檔聽感覺買方似乎是希望店家不光是退錢 , 還必須額外做出點實質補償)
當然對方疏失在先是沒錯
不過基本上從自己以前幹過一陣服務業後 , 像這種沒有造成什麼實質損失的事我大多都得饒人處且饒人
甚至以前我還在沒屋頂上發生過向同一位賣家買了三件物品 , 結果賣家疏失把三件物品全部分開單獨出貨重複收了我三次運費 , 等事後先傳一次訊沒回覆也是氣得給負評
之後賣家打電話來解釋了半天求別給負評 , 最後我也是算了
多付的運費就當是吃喝玩樂花掉了改回正評

感覺這事就是雙方的認知上有落差
一方認為致歉再退款就足夠
一方則認為光退款不足夠必須要再有些額外補償
而若是我的話既然沒什麼實質損失對方也同意吞負評 , 那大概最後就是給個普評不加不扣就結了
(為這種沒損失的事情爭 , 我還寧可把時間拿去吃喝玩樂還好點)
舊 2015-11-21, 10:42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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