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esvell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q=醫療保險金+受益人+被保險人
因為 GOOGLE 上的查到資料是
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規定為被保險人本人
不能指定或變更其他人當作受益人
只要被保險人依然還有行為能力, 被保險人就是醫療保險金的唯一受益人
若無行為能力仍會給付給被保險人,但是由監護人代管
只有在身故保險金的部分才能指定其他人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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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厚..., 那就獨立開一個被保險人的帳戶, 僅供醫療理賠金用的
(因為之前好像有看過類似的例子, 老人家收到政府的老人年金, 老人年金是不能被強制扣押的, 但我不清楚商業保險有沒有一樣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