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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工和水電工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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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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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
Jose Chin
幾年前的新聞喔
<記者范姜豪特報>
彰化一名男子涉嫌與一隻別不詳的鵝性交易,結果被警方發現,**情為之暴光,
但因法律上並無強姦動物罪,所以警方並未就此部份加以究辦,不過,依法界人
士的看法,這名男子的行為,若硬要追究的話,其實可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
妨害善良風俗處六千元以下罰金
該名男子深夜在汽車內和一隻鵝發生肉體關係,顯然是未經對方的同意,因此,
強行*****應可認定,雖然嫌犯在事後丟了七十元給該隻鵝當性服務費,其強暴
犯行己可認定。
還真有這回事
2015-11-19, 10:34 AM #
13
W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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