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立法院三讀通過,證所稅廢了
瀏覽單個文章
hoba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
sutl
如果再加上配股與增減資,那就更難算了
計算是不難,但是要列舉就是件很討嫌的事
再加上,股息權重本來就是從股價上去反應的,那配了股息要課稅
那賣股價差你也要課稅,那股票貼權時你能不能退稅給我啊?
看看那精美的宏達電,如果買在高點又參加除權,然後低點時殺出
虧損額度只有當年度能夠抵銷,你會覺得很爽嗎???
上述實例是存在的,不信可以去問吳董,他還是法人哦
2015-11-18, 05:06 PM #
58
hob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hoba
查詢hob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hob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