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坦白說這樣做生意頗扯!

買家都付款完畢了,就算有人去取貨,也該確認其身份無誤才能給商品吧,怎麼會是簡單一句疏忽搞錯人就帶過?

但我可能比較好說話吧,遇到這種情形只要賣家願意退款,我頂多心裡抱怨幾句,有拿回退款就算了…

不過有點納悶,樓主既然是自取,為啥要先付款?!

預訂?

我也好奇為什麼自取要先匯款??
感覺樓主很急性子的樣子
既然都有錄音存證了也就沒啥好說了
不過就算告成了應該也賠不了多少錢吧
倒是po上網會先被告妨礙名譽嗎?
舊 2015-11-17, 11:44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rk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