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這樣做:
菸價漲三倍, 所有吸菸者應該登記領證買菸, 然後這些錢納入國家保險, 只要吸菸者罹病<排除意外死亡>一概現金給付<養病也好,後事也好>,根本不用去查證是不是吸菸, 反正就是吸菸者自己出的錢, 差別是:政府強制你存錢用在自己需要的時候
如果你只有漲價, 那絕對是助長私菸
所以要有誘因導引人家加入遊戲規則, 要有像保險公司那樣發病就現金給你, 你自己決定運用
這樣既有推力又有引力
現行的制度其實都是為了缺錢而漲價, 也根本不是管理的態度
大方向有二:
1. 直接列菸品為毒品, 一概禁止販賣
2.承認它是必然的存在無法根絕,改為有效管理
現在的菸品政策 根本就是無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