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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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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引用:
作者usher67
續上...........
依我的看法,樓主自己打官司根本不會輸,為何?
如果被侵占土地上有建物,就打"拆屋還地"官司。
結果就是勝訴與敗訴而已。

勝訴的話就予取予求了。趕快拆掉你的房子不然拿錢來買地(價格自訂)
順便交過去5年的土地租金。

敗訴的話就是對方不必拆建物,但這並不表示可平白占用,不是買就是租。
過去5年租金可一並要求償付(這是一定會准的)。
至於租金,在法庭上盡管跟對方開口,若法官認為太高就會幫你算租金。
法官算的租金就是對方必須償付的--過去5年來的不當得利(俗稱租金)
未來對方不願買地就可用這金額逐月(或逐年)向對方收租金。
對方不願付?沒關係,再告,拍賣對方財產,不達目的絕不終止。
樓主本來就想租或售,所以樓主無論如何都不會輸,可以不請律師,
只是要花些時間精力。
換句話說,若調解不成,官司只是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的一種手段而已。

...

其實我聽到這件事的第一感覺是
那個人有可能"靠勢"我朋友不會告
因為照各位網兄的說法
就算我朋友告贏了,頂多就是土地返還(頂多就一點租金)
而花的律師費有可能又高於"所得"
基於衡量得失(除非就是爭一口氣)
所以才敢嗆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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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會問這個問題
朋友的事情只是給我一個"感覺"
所以不用針對我朋友的案子去做建議
他自己會處裡
我比較想知道的就是剛剛所說費用的問題
網兄給我的答案就是律師費自己處裡(一、二審)
這讓我有很深的感促
官司真的不是弱勢的人告得起
因為告輸是輸
告贏也輸(律師費都比得到的高)
佔便宜的人就是"嗆賭"你不敢告他
因為告官真是錢與精神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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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舊 2015-11-13, 01:3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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