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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福少東槍殺2兄 當警面悔恨自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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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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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
Feldwebel
拿老美這幾年的校園槍殺案來看好了
平均要開10~15槍才能打死一個人
每個槍手都是帶了一大堆彈匣行兇
就算是這串的新聞
兇手開了13槍才打死兩個人
(這是新聞講的,台灣媒體造假已經變成常態沒辦法確定是不是真的)
加上人的手腳大血管很多,被砍傷會更加惡化被攻擊者的反擊能力
如果可以克服對血的恐懼感,主動攻擊一對多刀的效率的確優於槍支
除非是那種無處可逃的地方,一動手眾人四散奔逃,要近身才能造成傷害的刀,
平均而言
可以比槍支造成更多傷亡?
2015-11-06, 12:49 PM #
104
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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