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真象
沒錯。
因為你要舉槍,瞄準,發射。
而我持刀僅需衝向前,砍人。
美國紐約警方有做過實驗後才得到21呎法則。
我有看過另一段應該是中南美洲的影片,影片內容是近十名持步槍的警察圍住一名持刀的匪徒,警察距離匪徒最近的大約十公尺吧!警察持步槍而且都上膛準備了,但匪徒抓狂衝向警察揮刀猛砍。雖然匪徒最後被擊斃,但過程中倒下三名警察。
以近10:1且具有火力優勢的情況下,警方仍有3:1的死亡比例。
除非你像美國有一位瞄準到開槍不用1秒的神槍手一樣,或許在近距離能贏吧!
重點是這種神槍手每天都在反覆練習,而持刀則衝向前亂砍就好了,根本不用訓練就可以有效致人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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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的盲點就是用警察來比,警察要等對方先攻擊才能反擊,一開始就處於劣勢了,短距離當然比不上用刀的。
但如果是兩個歹徒一人刀一人槍,一開始就想置對方於死地,拿刀的根本連動的機會都沒有。這個新聞不就是最好的例子?歹徒一槍一命,難到你覺得兩位死者拿刀就能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