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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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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引用:
作者真象
我跟我女友吵過,她是電話行銷保險的。她認為要主因在於醫生開立的診斷書裡有提到死者本身有疾病,因意外導致疾病而造成死亡。主因在疾病,而非意外。
我的想法,因意外發生,所以才導致有查出疾病。主因在意外,而非疾病。
我的想法是依現今醫學如此發達,不可能有完全無病的人,若是發生意外時,一切都牽拖到疾病所造成死亡,那意外險就不用保了。


可是意外險本來就排除疾病因素啊
節目有人說了,人死一般只有13%的機率是純意外
所以意外險主要用意不是拿來保死賠的,而是拿來保身殘
這也就是為什麼意外險很便宜的原因

至於像意外+死者本身有疾病的情況,因為情況複雜,本來就建議由司法單位來調查釐清真正死因
所以壽險公司才會建議去告
舊 2015-11-05, 11:02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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