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XL
內湖區, 也就是連公子說的: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我都不知道為什麼內湖路一段737巷可以這樣搞?
1.為什麼攤商自治會可以在周末封街不讓汽車進入, 所以意思是說:只要攤商經過申請就可以侵害公眾利益?
2.如果希望行人可以更安全步行消費, 應該改成徒步區, 他們也沒這樣做, 他們會說:我要上下貨, 完全就是沒有法治, 攤商怎麼講就可以怎麼做
3.騎樓的三分之二面積都是拿來做生意的, 三分之一是....拿來給行人通行的?
錯, 實際上, 剩下的通道是用來排隊買東西的
4.你要騎樓做生意, OK. 那你馬路要改成徒步區 , 而不是你攤商安心在騎樓做生意, 我行人卻要走在馬路上跟汽機車保持良好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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