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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吼吼熊
就工業級的不能吃,食品級的可以吃,這不是基本常識嗎。
如果都一樣,幹麼分這麼多,他媽的不護航是會死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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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工業級就不能吃?
某種工業級的水比一般水更乾淨,
你說能不能喝?
你有把兩篇文看清楚嗎?
該文有說繫案的無水石膏屬於第3型無水石膏,
用途為豆花、豆腐、豆類製品、麵包烘培、醫藥、水泥配料、土壤改良劑
所以應該是OK的!
但是因為翻譯的關係,
原本應該合格的硫酸鈣有二水硫酸鈣和第三型的無水石膏,
卻變成只有二水硫酸鈣是合格的,
漏掉第三型的無水石膏,
所以申請增列規格標準
此案的預告程序為60天,而且從去年12月8日提出申請,
今年6月24日完成公告共計約7個月的時間,
比照以往至少4個月的標準並無不合宜之處。
姜郁美也強調,
經過食藥署調查,美國、歐盟、日本、中國等地
都有無水與二水硫酸鈣共2種規格標準,
但我國原本只有一種,
因此增列二水硫酸鈣,比照其他國家是合宜的
(所以說無水在國際間確實合乎規格標準)
還有什麼問題?
本來就可申請增列規格標準,
不然標準永遠不會變不會錯嗎?
更何況原標準有誤(應該有兩種變成只有一種),
跑流程修正過來有什麼不對?
護航?
還是說你認為姜在說謊?
你認為無水第三型在國外也不能用?
把無水第三型不能用在食品上的資料秀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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