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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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我覺得還是好萊塢的情節比較有衝擊性。
1. 你和一群人被困在一艘船上,手握另一艘船上的炸彈引爆器;另一艘船全是罪犯,他們手上也有你這艘船的炸彈引爆器。也就是你不先炸死他們,他們可能就先炸死你,所以你炸不炸?
2. 你是美國總統,歹徒拿搶指著你的女兒的頭,要你開啟核彈裝置,發射核彈到中東地區,你要犧牲自己女兒,還是犧牲中東百萬人性命?
3. 你受一個祕密特務訓練,其間要你養一條狗,結訓最後一個任務就是要你打死那條狗,你會為了通過結訓打死那隻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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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類的例子都有一個類似的共同點,被犧牲的對象有沒有包含到自己或自己重視的人。
哈佛正義課那個影片的第二個例子也有提到,如果你是一位在陸橋上的旁觀者,旁邊剛好有一個巨大的胖子已經探出半個身子,那你要不要推落這個胖子擋住電車去救軌道上的五個工人?
當然這個例子漏洞很多,但這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客觀地情況下,大部分的人會選擇犧牲少數,換取多數人的生存機會,似乎是簡單的數學問題?!但如果被犠牲對象包含到自己的時候,那麼人性的選擇可能又不一樣了。就影片第二個例子,推落胖子去救五個人,你得承受良心的譴責、法律的懲罰,在宗教上,可能還得下地獄...恐怕只有極端理智,有具有慈悲心的人才會做出這種選擇(個人見解,未必正確)!?
地藏菩薩言: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說來容易,做來難,非常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