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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zz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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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3
引用:
作者ZADAUS
你前妻不知道你是有備而來, 早就蒐集好證據等她
不然你若無法證明自己受其家暴(違反 "常理" 的事情, 你得要有充足的證據)
又無法證明她精神異常, 到時你反而會被她反咬一口
只要你還手, 在她身上造成傷痕, 你就完了

有見過她的父母嗎?


其實,當她收到法院寄來的出庭通知書時,
手上就拿到我告她的訴狀了!上面有各種證據,
用以證明婚姻有嚴重瑕疵。
她的律師也會據以提出書狀,企圖推翻我的證據。
庭內,審判長則逐條審查各證據,以達到雙方認可為止。
由於我證據齊全,對方又找不到我有可貲之處,
所以,她們完全佔不到便宜。

另外,對方父母對我很好,
雖然後來對我不諒解,我還是感謝他們。

其實,我現在頗為同情前妻。即使她一直還在企圖挽回,
我是決不會回頭的。
舊 2015-11-01, 10:08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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