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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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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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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9
引用:
作者miketk
這個無實質影響力之說很有趣..如果真的都這樣判的話..

那可以這樣做嗎??

A官員負責AA業務, AAA廠商想包.
B官員負責BB業務, BBB廠商想包.

所以AAA廠商給B官員回扣, BBB廠商給A官員回扣.
然後A官員就給AAA廠商方便得包AA業務, B方亦然.

一查A官及B官皆無實質影響力, 所以無罪..0 0?

這樣的方式應該沒問題吧, 有啥破綻呢?


.

你只想到收賄者設斷點,沒有考慮到行賄者肯不肯

通常行賄跟收賄雙方都是各有盤算,彼此會偷藏對方把柄或痛處,萬一東窗事發,就算自己跑不掉,也要讓對方跟自己一起入獄,這樣才能互相牽制

所以怎麼可能其中一方要求設斷點自保,另一方沒有意見傻傻配合,改天出事你脫身,也不承認有收錢,我不就人財兩失?行賄者也不是吃素的,他送這錢是想要做壞事又無風險,可不是單純孝敬你的
     
      
舊 2015-10-30, 03:46 PM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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