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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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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先看一下監理法規的解釋: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aspx?SOID=15088
依據上述行政令函說明,當初有畫停車格表示當時是可以合法使用的。
所以部份網友所提的「人行道本來就不能停機車」這句不應該被曲解後無限上綱喔!
舊 2015-10-30, 03:46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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