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ignally
*停權中*
 
signall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如果今天是事主被對方圍毆致死
四個人主犯、從犯攤一攤說不定還沒今天事主判的重咧!
這個案件直接看很離譜,但換個角度想:
我們司法的重點不是在於懲罰犯罪,而是在於懲罰敢抗爭的人
你今天敢反抗歹徒,明天就敢反抗貪腐的政府
這種苗頭就是要滅掉才能營造滿是順民的社會!
舊 2015-10-30, 11:03 A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ignall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