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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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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abo5738
你可以準備相關事證 再跑一次行政法院

問題看你要嗎?

要是敗訴 有一筆裁判費用又要你付........


樓主發文的意思不就是要這樣嗎
為了爭一口氣幹到底
既然主管機關、警察都不同意他的主觀認定,只好往上請法官裁示了啊
 
舊 2015-10-30, 08:07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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