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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nomad
非停車位管理單位把停車位給搞消失了它就不能停
那意味著任何人都有權力可以任意、隨時取消停車位
上面這些人有人想過這個問題嗎?
還是問題太困難,無法思考?


鋪路、修路的是養工處
哪裡來的任何人?

"任何人"去私自塗銷、增設停車格,馬上就可以抓回警局了

至於塗銷後幾時再補畫,或乾脆不畫,那也不是民眾說了算,
而樓主去申訴後也經主管機關及警察局認定為違法了....您的意思是他們沒認定資格?
 
舊 2015-10-29, 06:2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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