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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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0世紀少年
依法欠費超過10年就不能補繳,現在是筆小錢,但老了,日後計算年金費率時,會影響年資計算,別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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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是強制補繳且有罰金嗎???現在又說拖過10年就不用繳..
有人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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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li.gov.tw/sub.aspx?a=1RvWjcEKk9I%3D
1.由於國民年金是屬於柔性強制的社會保險,所以對被保險人不繳納保費不會對其本人處罰,但是保險年資將不予計入,如果都沒有繳費,沒有有效的保險年資,未來也不能領任何給付。
2.如已逾繳納期限後才要繳納,延遲繳納期間會加收利息;而已經超過10年的欠費,不能補繳,而且給付權益會受到影響。
3.建議您仍儘可能按時繳納每期的保費,累計國保年資,以保障自身的保險權益。如果暫時無力繳納,要記得在10年內補繳,逾期繳納的保費都必須加計利息,雖然目前利率不高,但長期累積下來仍然是一筆額外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