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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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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s
對我來說,沒路走就去自殺,不失為一條道路

沒有提供解決方法和協助都是打嘴砲


沒路走一定得死? 不能自己開路嗎?
連死都可以了, 為什麼不把自己剩下的命拿來開一條新路?

1. 向長照中心申請看護, 費用不高, 每個月可以申請90個小時
2. 向社福機構/ 基金會請求醫療協助
3. 透過媒體尋求協助, 自己弄攤女兒的媽媽都可以這樣做, 沒道理他不行
4. 自己都是個行政組長了, 成年人扛下家庭大部分責任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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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10-27, 11:08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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