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61s
國賠判定竟然跟違規因果脫鉤,真是荒唐至極
不知道是家屬請到很厲害的律師,還是本身非常擅長玩法律條文
等於是竊賊闖空門滑倒,竟然判屋主要賠
問題是國賠認定跟公務員懲處也是脫鉤的,既然是疏失,卻完全沒有公務員須要被罰錢或判刑
這些國家機器真的是不把人民的錢當錢,乾脆整個島讓你們玩到沉好了
|
這個案會覺得很有問題
因為台灣人的習慣很差,單車和機車不能騎上人行道,不可能不知
有了這個判賠案例,以後機車騎上人行道,因地面高低有落差騎士不小心摔死,是否比照辦理?
何況,這個案例中,騎單士的人不是摔死的,因摔下到車道被機車撞死的,這個因果關係怎麼看都扯不上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