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2DM6A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19
引用:
作者rainwens
原來只有五案判罪,沒仔細看新聞

話說我個人認為強姦是靈魂謀殺,是該判重
而詐騙是生活謀殺,酒駕是人間凶器

不管受害者本身怎樣,那是另一回事,
受害就已經得到懲罰了,不構成加害者輕判的理由

主要還是其他判太輕,不然就是法官解釋太鬆,導致不成罪,
還有就是檢方能力太差。

他的罪重或輕是一回事
不過流出影片者對那些受害人傷害更大吧
強姦就算是靈魂謀殺
那那些毀人名譽的不知道該算什麼
舊 2015-10-24, 09:07 A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2DM6A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