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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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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s
那麼多種車,法律都能規定賠償折舊率
那麼多種生活方式,法律都能規定出基本扣除額
出個標準車價有很難嗎

多的保費要讓車主出,車越貴出越多,這才是公平



嗯,不難? 問了你那麼多次賠償上限怎麼訂,你就是答不出來啊!

多的保費車主出? 那就不叫保險啦,那就等於超過上限車主自己出啦
車子放在路邊,被一輛比自己便宜的車子撞了,馬上自己就要出一部分錢
這樣不是回到我當初說誰有錢誰倒楣嗎? 你在鬼打牆喔!

你還是把你自己這種神  一樣的概念先想個透徹吧
不然這種死鴨子嘴硬的硬掰法,我也懶得再回了!



 
舊 2015-10-23, 02:11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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