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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輕撞到法拉利 賠到脫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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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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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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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只一個人跟你說過"高價"、"難以負荷" 這些都是相對性的問題,
社會是常態分布的,你要找出一個清楚的界線來要做限制、訂標準是不可能的事,
先不說違反公平正義,你這種概念根本也不具可行性,遑論什麼立法討論修正了!
照你的方法,超過賠償上限就叫保險賠,請問你保險公司的錢哪裡來的?
保險公司沒事就要出一筆追不回來的錢,下場就是調整保費
為了保障開好車的人,強迫調漲所有保險人的保費,這才叫風險轉嫁大眾,
想問題不要想這麼表面好嗎?
那麼多種車,法律都能規定賠償折舊率
那麼多種生活方式,法律都能規定出基本扣除額
出個標準車價有很難嗎
多的保費要讓車主出,車越貴出越多,這才是公平
2015-10-23, 01:42 PM #
76
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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