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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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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05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對岸富豪的洗法是替剛在紐約出生的女兒在曼哈頓買下一套公寓,
噢,也就2100萬鎂而已,還不講價.
去年聚餐的時候遇到一個紐約地產律師告訴我的...

至於雙重徵稅協議,理論上已經簽了,所以IRS在廣州開了一間辦事處,
不過聽說中國多數地方政府跟金融機構對IRS調查的態度都是陽奉陰違.
天曉得他們什麼時候自己得當外逃貪官投奔美帝.

我說的那個不是雙重徵稅那個啦!我說的是調閱銀行客戶資料那個法,前幾年台灣跟美國才簽的,大陸我就不知簽了沒.

這個法沒簽,錢弄到美國銀行去存,不會被美國政府課到稅,大陸那邊也查不到資料,除非你觸犯了國際認定洗錢方式,當年阿扁那家就是沒搞清楚狀況,才這麼狼狽,不像前一位......
舊 2015-10-23, 12:07 AM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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