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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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p2015
我的意思是家大業大可以用公司名義弄到那些長期居留簽證,綠卡,..等的富豪家族,想要成美國公民很容易,可選擇方法一堆,一般幾億身家台幣的富人就沒那麼多選擇,美國鯛多鯊魚多,投資移民勞財傷身.
當然想成美國公民直接在那邊生出來最簡單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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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樣的條件才符合你的"家大業大"? 對我而言搭長程的頭等艙加賓士接送已經算是"家大業大"了, 而且搞不好人家因風頭上而派最低調的車去接機也很有可能, 試問版上哪位網友"正好"有阿拉斯加的親友照顧女嬰? 今天同事說這阿拉斯加的親友會不會是隨行人員還是事後特別飛過去的後援?
長期居留簽證是很麻煩的, 有個還算家大業大的鄰居在美國念書後在美國辦工作居留, 好久都不敢回台灣, 因為怕出美國後就進不去了, 家大業大還是沒移民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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