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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am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說句公道話,
不少這種官員民代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往往都是在他們成為官員民代之前,
可以說是他們大學或研究所時期去留學跟畢業後求職的副產品.
畢竟不管是現代還是50年前去歐美名校鍍金都是取得莖英認證的必要條件之一.
這種跟成為官員民代之後再來研究退路的腳踏兩條船情況並不能混為一談.

既然這樣應該當官時就要主動放棄
有綠卡外國籍 沒有錯
錯在當公職人員時候 擁有綠卡外國籍
民意代表就算了 不過也有幾個因雙重國籍被去職的
誇張的是
有最高法院法官去申請綠卡 後來還當大法官
還有駐外全權大使去抽綠卡 後來外交部長卸任後又跑去當美國人
舊 2015-10-20, 10:19 PM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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