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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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mpbells
奴到連大便都吃下去了代表奴化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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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那還不是奴化成功的極致,下一步是割股療親
割股其實不是割股,實際上的案例大多是割臂。只是因為民間已經習慣說割股了,因此古代史書所載也都跟著用割股。
李時珍本人相當反對人肉入藥,但他的《本草綱目》裡記載了一些
割股療親的例子可以讓我們知道古代人對此的信仰。
《陽湖縣志》編攥者說:毀身非孝,古人論之詳矣。然當親病篤之時,計無後之,而習聞人肉可療之說,故不睱問其術之效不效,事之義不義,毅然出此,忍痛剝膚,所謂其愚不可及也。非篤於至性而能然乎?其事通謂之「割股」。夫股肉不可飼親,類
皆刲臂耳。然恆言習稱,不可改矣。
割股療親又或者說以人作藥的由來相當久遠
由目前挖墓得來中國最早醫方書馬王堆《五十二病方》可說在漢以前已經有人部藥
《五十二病方》內有十一種人部藥,流傳到明代後,《本草綱目》多至三十九人部藥
裡面有些東西的取得方式是不具危命性(例如人精),當然有些東西取得方式有可能違害到身體健康(例如人血、人肉、人膽等)。而割股療親是割自己肉,當然是會違害到自己身體健康甚至可能致命。
《陽湖縣志》編攥者會說那麼一大篇上面那段話,當然是當地有不少案例
孝婦周氏,名繼照,吳士竑妻,吳縣武山人。士竑客外,姑嬰重疾,氏卜割股和藥吉,既思:股在下體,不可奉姑,乃割肱以進,姑遂愈。
吳珍重,字仲威,歙縣人。母疾劇,將刲股,謂下體也,不敬,遂剜臂和藥以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