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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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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462
引用:
作者聳鐵人
台灣應該修法,不承認雙重國籍,可能會讓一堆假老外崩潰,讓這些人生病去付高額的醫療費

不用這麼麻煩
只要未繳健保費者依照停繳時間分級追繳未繳期間健保費本金*停繳年數平方倍罰金後方可使用健保就好
多年未繳只要繳少許費用就能復保簡直就是雙重國籍條款...
舊 2015-10-18, 09:02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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