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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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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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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aker2013
規範就是這樣,我前面就有說過了,根本不用爭辯。

http://online.kcc.gov.tw/ct.asp?xIt...7&mp=1&refered=

(一)和其他道路交通隔離,如地下或高架上運行如同捷運系統,在專有路權行駛速度可以高達70-80公里/小時。

(二)在市區內與其他道路交通隔離,在十字路口和其他道路交通如汽車、巴士混合使用道路,時速最高40-50公里/小時。

(三)或是和其他道路交通如汽車、巴士混合使用道路,一般20-30公里/小時。

鬼扯蛋

前面的說明文"輕軌系統主要是城市內或郊區的運輸工具,可以是"就給他忽略

後面的"在北美常見的輕軌系統,一般是隔離系統,或和其他車輛混合使用車道,在郊區,速度高可達70公里/小時。在歐洲常見的,則是在街道上行駛,高雄環狀輕軌則和歐洲較類似,速度只有20~30公里/小時左右。"也給他沒看到

更何況這根本只是說明文而不是規範,其後的補充更可以見到輕軌的速度是由整體設計來決定的

拿這種東刪西減的說明文冒充規範,還叫人不要爭辯,臉皮真是有夠厚的
舊 2015-10-18, 12:34 PM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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