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esigner
找第二家供應商來參與規劃報價,差不多是連菜市場攤販等級都會做的事吧,有什麼好鞭的?
倒是那些 IBM HP 哥倆好互相幫忙的事情,你確定知道你在寫什麼東西嗎?公平交易法的聯合行為去翻一翻吧!
有些事情私底下做做就好,公開寫在網路上是想被查水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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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水表?
供應廠商彼此不說,誰會動用法律去查這種小事,更何況那客戶本來有很多產品都是採用IBM的設備。
但是當時我們很討厭的是客戶劃大餅,說他們預算很多要求試用幫忙規劃架構,
等雙方真正底牌亮出來,才知道買方是個大草包。
這跟買菜不一樣,難以類比。
我們賣的資訊設備攸關生產製造與後端各種營運管理之需,
投資添購資訊設備加上保固與後續原廠提供的資訊人員課程,用買菜的邏輯來評論,我還很少聽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