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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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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間接告知你已經找好下一份工作, 11/5就要去報到了...
因為不希望造成公司的困擾跟自己的不便, 所以日前才會就規定提前30日預告...
不論公司接不接受, 你時間一到都會離開, 希望主管別讓你難做人...
先動之以情看看...
如果真的給臉不要臉.................除非新公司有要求報到時繳交離職證明, 不然換做是我, 只要確認交接完畢, 我11月大概會一路從1號請假請到5號, 薪水確定有拿到, 6號我就確定Bye了!!!
拍勢, 我這個人比較惡質, 大家好聚好散不行, 那我的另一個人格就會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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