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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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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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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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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可以問一下過號誌路口要減速是依照哪條法規嗎???
PS.我不是說超速喔
新聞報導的交通意外事故,法官都是採用應注意未注意條款
當沒發生意外,只要沒超速也不會被開罰單,問題就是實務上大家習慣過路口不減速
只要撞到人或車,表示肇事駕駛者沒有採取任何安全措施,應注意未注意條款就適用
不知為何如此不合理規則,就是沒有去修訂或直接廢除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2015-10-12, 07:4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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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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